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眼科全飞秒近视激光治疗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眼科全飞秒近视激光治疗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欢迎潜在供应商监督反馈。
一、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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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服务内容 |
服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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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B26096-SB02 |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眼科全飞秒近视激光治疗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32万元 |
全飞秒近视激光治疗系统维保服务 |
6个月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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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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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
赵忠 |
18684150300 |
原厂无认证第三方维修 |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政策依据
(一)采购原因
配件供应具有排他性。设备核心零部件仅由德国蔡司原厂生产供给,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是蔡司授权中国大陆地区唯一售后服务主体,厂家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销售原装备件、开展整机维保服务。一旦设备故障,只有该公司可以提供全新原厂备件、备件溯源质保;第三方渠道无法获取合规原装配件,无法保障维修质量与设备整机安全性能。
原厂声明佐证供应商唯一性附件为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蔡司中国医疗售后服务部)出具的原厂声明盖章件,证实该司承担该品牌医疗设备国内官方售后维保业务,是该台全飞秒设备唯一合法维保服务提供主体。
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维保服务受原厂配件供应限制,市场无其他合格服务商,符合该法定情形。综上,该维保项目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第三章第十三条相关规定。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异议反馈
潜在供应商对本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需说明理由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人:采购办公室 余老师
电话:0851-27596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