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相关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三、复试时间
(一)一志愿复试:2024年3月29日-4月3日
(二)二志愿复试:2024年4月10日-4月24日
具体安排根据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日程进行。
四、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医院党政领导担任组长,研究生教育工作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研究生招生相关的领导工作,办公室设在科教部。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下设4个工作保障小组。
1.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责任部门:肿瘤学、运动医学硕士点
工作职责:
(1)各学科成立由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成员构成,成员由本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名单经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成立。
(2)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学科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及具体实施,并对相关考核结果负责。
2.成立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部门:纪委
工作职责:全程监督与检查各学科命题、制卷、笔试、技能考核、综合面试等招生工作情况,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成立研究生招生舆情应对及宣传工作小组
责任部门:党政办
工作职责:
(1)建立有效的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舆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2)负责医院招生复试工作通知及相关宣传工作。
4.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综合保障小组
责任部门:后勤保卫部
工作职责:
做好复试期间考官、考生所在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复试场地水、电、多媒体设备等正常使用;根据复试组考官及巡查专家的需要安排用餐等事宜;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巡查要求,预留巡查组车位及维护巡查专家进出院区的秩序;做好复试期间复试场地及院区环境卫生工作。
五、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如下材料:
(一)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准考证;
(三)本人一寸蓝底免冠近照3张;
(四)学历学位证明。
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需加盖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五)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语过级成绩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各类获奖材料等。
以上第1-4项为必须项,仅用于资格审查使用;第5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供复试小组面试时参考;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测试方式为笔试。
(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专业)可根据自己学科特点自主设置相应测试内容,可包含但不限于实验操作、临床技能、快速阅读、办公软件运用等。
(三)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
(四)综合面试。
1.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如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专业素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职业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人文素养、医德医风及遵守相关职业法律法规等。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4)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研究进展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沟通及表达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如流畅表达个人观点,看待问题的个人见解等。
在保证“公平、公正”前提下,复试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面试内容。
2.面试要求:
(1)面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2)每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不得修改),随复试表同时交科教部汇总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学术型和专业型指标完成招生计划。
(五)心理素质测试。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仅作参考。
六、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100分,由专业测试、实践能力测试、英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四部分组成。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20%+实践能力测试×15%+英语水平测试×15%+综合面试×50%
七、拟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成绩的计算
拟录取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方式如下: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拟录取有效成绩的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考生-导师”双向选择
各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拟录取成绩排名及双向选择情况,确定考生入学后的指导教师。
(四)签订诚信承诺书
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按后续通知提交《拟录取诚信承诺书》。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及复试名单,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政审及体检
(一)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或档案审查意见),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或档案审查意见),需由考生本人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体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二)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三)任何人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涉密的招生工作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四)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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