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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2 00:00 作者: 纪检监察室

各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全院职工:

清明节将至,为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廉洁、安全、文明过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倡导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机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二、严守疫情防控规定。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非必要不离遵,不前往有阳性病例发生或活动过的县(市、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健康打卡、履行批假手续,干部职工要自觉减少祭扫活动,节日期间不扎堆、不聚集,不组织、不参加集中祭扫、集体祭扫等大规模群体性祭扫活动。

各基层党支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发生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医院纪委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对顶风违纪、性质恶劣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

监督举报电话:0851-27735967

监督举报邮箱:zyefyjw[at]163[dot]com

 

     中共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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