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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国家级教学名师后备人才情况摸底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00:00 作者: 科教部

各二级党委、珠海校区、各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后备人才摸底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国家级教学名师后备人才底数要求,我校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6年8月1日后出生),高校推荐对象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高校厅级干部不在推荐之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争做新时代“四有”“三者”好老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品德优良。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学为人师、行为示范,深受学生喜欢和好评,是践行教师职业道德的典范,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情况。

(3)教育教学思想先进。教育教学思想体现素质教育要求,先进的、符合新时代特点;体现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基本素质;注重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和能力;突出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的培养。

(4)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效果好。初步形成了系统的教育教学方法和特点的教学艺术,教学艺术体现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5)教学成果显著。承担一线教学任务,课程与教学改革在较长时间的实践取得重要突破,取得显著的教学成果。

(6)教学效果较好。所开设课程深受学生、同行好评,形成独特有效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省内同类型同层次学校和同学科中有较大影响,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性强,得到同行、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广泛敬重。

(7)各级开展示范引领。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在全省同类型同层次学校和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承担市(州)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任务,承担校本研修的培训工作,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作出重要贡献。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贵州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后备人才推荐名额3名。

各二级党委、珠海校区、各附属医院、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结合,严格按照条件推荐不超过2名。

(2)被推荐人员认真填写《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后备人才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根据条件要求逐项精炼填写的“个人主要成就或荣誉”并准备支撑材料;

(3)被推荐人员认真填写《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后备人才情况统计表(国家级教学名师)》(附件2)

(4)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支撑材料刻盘,其余材料用U盘拷贝)于2021年8月13日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

联系人:吴娅

联系电话:15922822956

联系地址:新蒲校区行政楼925办公室

 

附件1:B 附件1.doc


附件2:B 附件2.doc


 

                                                                  


                                                                  人事处

                                                                 202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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